免息期/循环信用/利息
免息期

免息期指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之前偿还全部应还款额,可享受免息待遇的消费交易自银行记账日至到期还款日之间的时间段。

如持卡人当期发生不足额还款,且未还款金额不超过100元人民币或15美元,可享受免息待遇的消费交易不额外计收利息和违约金。


免息还款期最长为50天,发卡机构与申领单位另有约定的除外,但免息还款期最长均不得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最长免息还款期限。

循环信用

循环信用是一种按日计息的小额、无担保贷款。持卡人可以按照自己的财务状况,每月在信用卡当期账单的到期还款日前,自行决定还款金额的多少。当持卡人偿还的金额等于或高于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但低于本期应还金额时,剩余的延后还款的金额就是循环信用余额。

如果选择使用了循环信用,则在当期不享受免息还款期的优惠。

循环利息

持卡人选择以最低还款额方式还款或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含)前全额还款,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发卡机构对持卡人不符合免息条件的非现金交易款项从银行记账日开始按发卡机构核给的对应期间的日利率计收透支利息至清偿日止,发卡机构按月计收复利,如有变动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发卡机构将评估并根据持卡人的资信状况及用卡记录调整持卡人的账户透支利率及最低还款比例,除发卡机构与持卡人另有约定外,持卡人的账户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对应的年化利率为18.250%(计算公式:年化利率=日利率*365,该年化利率采用单利计算,受大小月天数不同及持卡人还款情况不同等因素的影响,实际年化利率与上述年化利率可能存在差异)。

举例:持卡人的账单日为每月5日,在9月26日刷卡消费2000元,9月27日该笔消费入账,10月5日的账单上会显示“本期应还金额”为2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元。若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10月23日前,于10月8日偿还100元,则循环利息计算如下:2000元×0.05%×11天(9月27日-10月7日)+(2000-100)元×0.05%×29天(10月8日-11月5日)=11元+27.55元=38.55元。

注:上述举例基于一般消费最低还款规则及计息方式计算,取现业务详见业务相关介绍,您的循环利息以实际账单中列示为准。